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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对策建议
示范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先行区,承担着探索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使命。各示范区需要根据评价情况,认真总结改革发展的经验,深入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,进一步明确努力的方向和任务,创新发展理念,强化改革与建设举措,加快发展进程。已迈入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阶段的示范区,应进一步转方式、上水平,努力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;尚处于农业现代化发展阶段的示范区,应创新思路、锐意进取,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。
(一)打造推进示范区建设的抓手。示范区建设应结合地方实际,着力打造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平台和抓手。集中力量建设优质粮油、现代养殖和高效特色产业基地,依托基地集聚科技、资本和人才等要素,引入现代发展理念与方式,探索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机制、农业科技进步机制、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以及新型农业经营机制,发挥平台的示范与辐射带动作用,形成梯度、有序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格局。
(二)总结推广现代农业发展模式。已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示范区应加快总结建设模式,分析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原因,研究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主要举措,并结合自身发展实际,探索具有区域特色、充满内在活力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,为全国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创造经验,以点带面推进区域现代农业加快发展。同时,在某一方面发展水平高、发展速度快的示范区也应总结该方面的建设经验,逐项突破、全面推进,实现示范区农业现代化水平快速提升。
(三)着力补齐示范区发展建设短板。各示范区应针对发展中的“短板”,加大工作力度,提升建设水平,尤其要重点补齐经营管理的“短板”。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,健全土地确权和土地流转服务体系,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。大力发展家庭农场,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,培育多元化的经营主体,推动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。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,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无公害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,努力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,争取在标准化这个薄弱环节上取得突破性进展。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,推动农业产业链条延伸,实现农产品附加值和综合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。
(四)多措并举加大投入支持力度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基础支撑作用,引导金融资金、工商资金等社会资金进入农业领域,推动形成现代农业建设的多元化投入格局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,把示范区建设纳入地方财政和基本建设重点支持范畴,安排专项资金对示范区体制机制创新予以支持,形成激励创新的政策导向。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,探索有效的整合途径与方式,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。积极争取金融资金的支持,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农业金融产品、探索农业融资模式,规范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,完善农业保险制度,探索破解农村金融服务瓶颈的有效途径。
(五)扩大示范区辐射带动作用。建立示范区绩效评价制度,对产业建设成效差、改革创新力度小、示范带动作用弱的示范区终止资格,推动形成比学赶超、能进能退的发展格局。认真总结示范区建设的好做法、好经验,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,推介不同类型的区域现代农业建设模式,促进各地相互交流和借鉴。鼓励引导各示范区自主开展工作交流,互相借鉴发展经验,拓宽改革创新思路,提高工作水平;鼓励示范区通过共建、联合等方式,建立与兄弟县市的合作交流机制,强化辐射带动作用,引领区域现代农业发展。研究制定推进示范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意见,加大政策支持力度,扩大影响力和带动力,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示范区建设。
附录略,详见附件。